可以不交物业管理费的情况:
1.物业费的收取应该从业主收到收楼通知书之日算起,而不应该从购房合同写明的交楼日期算起。如果开发商没有通知业主收楼,因此延迟收楼的,业主可以拒绝缴纳这段时间的物业费;
2.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的情况,业主可拒交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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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.对于物业公司要求交纳供热、中央空调等动力设备产生的能源费用不在业主交纳范围内的,可以拒绝交纳;
4.物业服务质量过差可暂时拒交,但要有有力的证据,并找寻实质解决办法;
5.物业提供合同内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,业主有权拒交;
6.物业公司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情况,业主对擅自提高的部分可以拒交;
7.因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的,物业费是由开发商交纳;
8.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的情况,业主可拒交。
二、找法网提醒你,物业费的组成部分:
1.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、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;
2.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、维护费用;
3.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;
4.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;
5.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;
6.办公费用;
7.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;
8.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;
9.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。
三、不交水电费物业管理公司无权停水停电,物业公司不是供水、供电的合同当事人,其无权擅自中断对业主供水、供电,小区业主供水供电合同的相对人是供水公司和供电公司。
《物业管理条例》第五十一条规定,供水、供电、供气、供热、通信、有线电视等单位,应当依法承担物业管理区域内相关管线和设施设备维修、养护的责任。
前款规定的单位因维修、养护等需要,临时占用、挖掘道路、场地的,应当及时恢复原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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